1件破產案解決19個關聯案 寧波奉化法院“當事人一件事”顯成效
近日,寧波奉化法院通過引導債權人申請破產,將10余起案件“一攬子處理”,避免進入訴訟程序,大大減輕了當事人訴累。這是奉化法院積極推進審判領域“當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的一個縮影。
“當時他們公司向銀行借款,我為他們公司擔保,如今他們經營不下去了,銀行問我要錢,這筆錢我問誰要……”2021年12月,市民吳先生一紙訴狀告到奉化區江口法庭,要求被告寧波某鋼管公司就抵押擔保損失承擔相關責任。
承辦法官許馳秋得知吳先生訴求后,一邊安撫其激動的情緒,一邊詳細了解相關情況。后經許馳秋查詢,原來,江口法庭同期已受理以寧波某鋼管公司為被告的案件10起,前述案件涉案標的共計860萬余元,且被告在奉化區法院涉及執行案件共8件,執行標的達800萬余元。
鑒于案件尚在訴前調解階段,許馳秋在正式立案前主動約談債權人、債務人,并通過走訪屬地街道企業管理部門全面了解涉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據被告陳述,除法院已受理的案件外,被告企業對外尚有1.3億元欠款。經對該企業關聯涉訴以及執行案件的全面檢索,法庭綜合研判被告企業存在明顯資不抵債情形,為此我們主動引導該企業盡快進入破產程序。”經執行法官陳石磊溝通協調,兩部門第一時間聯系到該企業實際負責人,就公司當前面臨情況給出建議。很快,被告就在法官的指導下遞交了破產申請書及破產申請所需相關材料。
涉及案件多、金額巨大、人員復雜,時間一拖難免再起矛盾。江口法庭立即作出將被告移送破產審查的決定。同時,聯動屬地街道以及公安等部門,落實涉案企業財產管控措施,確保企業財產不流失。最終,在多部門的協同配合下,僅用一周時間,就順利實現了“立轉破”。
破產清算程序啟動后,許馳秋立即與10起案件的原告聯系,耐心釋法明理,引導債權人規范申報債權,避免了一系列案件進入后續訴訟程序,也充分保障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被告公司在同期存在多起糾紛,如按正常訴訟方式審理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且該公司也無能力償還相關債務。”許馳秋表示,根據“當事人一件事”改革理念,引導債權人申請破產,將所有涉及的案件合并統一受理,及時有效地保障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避免“程序空轉”。
審判領域“當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以保護訴權、減輕訟累、避免程序空轉、節約司法資源為導向,通過訴的依法合并、代表人訴訟、示范訴訟、立審執兼顧等舉措,以最少的程序解決“一個案件”,同時以相應配套制度確保改革落地。自2021年9月30日寧波全市法院全面啟動審判領域“當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以來,奉化法院實施合并解決糾紛187個,努力實現以最少的流程、最少的環節、最短的時間、最優的服務,“一攬子”解決當事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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