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慈溪法院:專項執行 紓困解難潤“企”心
為助力“六穩”“六保”,3月以來,寧波慈溪法院針對涉小微企業案件、涉民生案件等開展專項執行,堅持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兩手抓”,持續強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3月中旬,根據寧波中院部署,慈溪法院進一步開展“春·甘霖”專項執行,讓專項執行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眾。目前,該院促成涉企案件達成執行和解25件,執行到位金額204.59萬元,成功幫助企業融資5800余萬元。
“活查封”助企業走出困境
“法官,我要舉報,被執行人還有很多機器設備!請求法院進行查封!”一位中年男子情緒激動地跨進慈溪法院執行局的大門,因為過于激動,手中的判決書被攥得有些皺巴巴。
原來,該名男子曾與某工廠有過買賣關系,但工廠卻未按約支付貨款,涉及金額達40余萬元。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在實地走訪調查時發現,工廠內有10余臺注塑機及多條流水線。但當執行法官詢問工廠負責人時,對方卻表示只有部分設備是自己的。
見對方言辭閃爍,眼神躲閃,執行法官直覺其中有“問題”。于是,執行法官向該負責人釋明了虛假陳述、隱匿財產的行為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同時,也詳細告知,對于有主動履行意愿但暫時無能力履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可采取的善意執行政策。
執行法官向工廠負責人核實設備情況
一番釋法明理,該負責人終于承認了上述設備均為工廠所有,也向執行法官坦言了目前的困難處境。為更好解決該案,執行法官將調查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并向其講述了“竭澤而漁”的道理。
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案件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另一邊,執行法官經過評估,對廠內設備采取了“活查封”。所謂“活查封”,即在不改變法院對有關財產的查封這一前提下,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有關財產,但不得轉移、隱藏或變賣。
通過“活查封”,盤活了被執行的資產,不影響生產經營,不擴大負面影響,以時間換空間,使被執行人能持續穩定創造更多的價值,實現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雙贏”。
被“活查封”的設備
3月以來,慈溪法院運用活查封形式查封機器設備50余臺,幫扶5家被執行人企業繼續生產經營。
靈活運用強制措施 助力企業融資
A公司作為被執行人涉及到11起執行案件,涉及債務共計2400余萬元。經查明,A公司名下目前有兩塊土地使用權,其中一塊抵押給了債權人。由于公司目前缺乏流動資金,既不能維持公司經營,也無法償還所欠債務。
經過評估,執行法官認為A公司的經營基礎良好,具備持續發展的能力。本著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在征得所有債權人同意的前提下,法院對該企業未抵押的土地使用權予以解封,該企業得以順利融資,度過困境。
執行法官在查看現場
目前該公司預計每年純利潤可達300萬元左右。公司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好好經營公司,盡快還清剩余債務。
因案施策,靈活運用查封手段,既緩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也避免了因執行而斷了企業生產經營的“后路”。無獨有偶,慈溪市勝山鎮的一家配件企業因疫情原因,也發生了資金短缺情況,短時間內難以償還債務。法院在評估公司情況后,經過綜合考量,認為該公司的總資產遠大于所負債務,后法院解封了其部分財產使企業成功融資,現該企業已順利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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