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五年的房子竟從不曾在賣家名下
寧波鎮海法院一筆款執結七案
老百姓買房最后、最重要的關頭就是辦理過戶登記,房本上一天沒寫上自己的名字,心里就會不踏實,若是賣家不配合辦理登記手續便容易日夜煩憂。家住寧波鎮海的老馮就碰到了這樣的情形。
2016年,老馮以65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老胡的一套安置房,但由于當時房子實際仍在建設單位名下,老胡尚未取得房產證不能馬上辦理過戶,雙方約定老馮先支付20萬元并入住該房屋,等老胡取得房產證之日再支付剩余房款并辦理過戶。可是這一等,就是五年多。每次催促老胡配合辦理過戶,他都是一再推脫,最后老馮忍無可忍訴至鎮海法院,請求判令老胡辦理過戶手續。
鎮海法院駱駝法庭法官張凱月收到案件后,向被告老胡和相關單位了解情況,得知老胡五年來竟一直沒有取得房產證,原因是他和家人多次涉訴,在鎮海法院有多起執行案件未能履行,該房屋先后被多個案件保全未解封,因此該房產一直還登記在建設單位名下,不能過戶給老胡,所以更談不上過戶給買家老馮了。
買家住了5年多的房子竟然從不曾在賣家名下!老胡即使想要積極配合老馮辦理房產證,也實在是無能為力。
原告老馮的訴請是判令老胡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而房產因為被法院多次保全,辦證手續一直拿不出來,無法登記到老胡名下,老胡也無錢履行執行案件以解封房產,按照法律規定,法院可以駁回老馮的訴請,待符合過戶條件之時再行起訴。
可張法官認為,簡單的處理方法雖然能結案,但并不能解決問題,老馮一家拿不到房產證會繼續焦慮,老胡所涉的執行案件也依然懸而未決。
為了解雙方的真實想法,張法官分別和原被告進行了談話。面對白發蒼蒼的被告老胡,張法官說:“之前給你打過很多次電話,每次你都說在工地上,我看你家的幾個執行案子,其實你們陸續是在付錢的,這些年一定很辛苦吧?”老胡嘆了口氣,卸下防備,說出了心里話,原來十多年前因為兒子做生意失敗負債,全家人賣了房子也沒有還清,之后只能到外地打工繼續還,現在到底還欠多少債他心里也沒底,另一方面,房屋賣給老馮的時候房價只有6500元/平方米,現在市場價已經將近3萬元/平方米,差價巨大,自己心里也的確有些不平衡。
另一邊,原告老馮也一肚子火氣,房子住了快五年了,房產證卻一直沒下來,一起買房的朋友都早就拿到了房產證,而自己卻每天為了這事著急上火。并且他認為,該房屋是2016年購買的,按照當時的房價行情6500元/平方米已經算中上了,并沒有占到老胡什么便宜。
經過半天的溝通,最終老馮答應將原定的房屋總成交價增加5萬元,尚未支付的房款共38萬元如果足夠覆蓋老胡的所有執行案件,雙方同意把剩余的房款付到法院執行賬戶。
見雙方有了初步的和解意愿,張法官趕緊聯系執行局負責辦理相關案件的法官李夢圓,請李法官系統整理老胡一家的執行案,看看老馮的房款是否能夠將所有案件解決。一周后,李法官處傳來好消息,經過清理,老胡一家在鎮海法院一共有六件執行案件尚未結案,經過與幾位申請執行人的溝通,總的執行款金額確定為23萬余元。
一周后,老馮將23萬多元支付至法院的執行賬戶,六個執行案件了結。當天,雙方一同去辦理了房子的過戶手續,將房屋登記到了老胡名下。2022年1月4日,雙方順利辦理第二次過戶登記手續,老馮成功將自己的名字寫在了房產證上,并當場支付了老胡剩余的14萬余元房款,該起民事糾紛也就此了結。糾纏多年,這一刻老胡和老馮一起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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