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②】
砌2米高墻阻撓判決執行 法院對“拒執”行為重拳出擊
2米高的磚墻橫擋在路口、集裝箱和渣土隨地堆積、監控設備24小時看管……日前,寧波市余姚法院懲治了一起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行為。
2018年,寧波慈溪某公司由于未履行還款義務,其名下的一處廠房被法院依法實行司法拍賣處理。
然而,盡管該公司及承租人騰空了該處房地產,但作為公司直接主管人員嚴某卻采取多種暴力恐嚇手段,以及與他人簽訂所謂《土地租賃合同》,企圖對抗法院執行和調查詢問。
廠房路口砌起高墻。余姚法院供圖
為維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余姚法院對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再次張貼了騰空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及占用使用人退出土地、保持出入道路正常使用及暢通。
但是,嚴某等人卻仍用車輛長期堵塞廠房出入路口,阻止買受人正常進出廠房等,致使該房地產一直未能辦理實體交付手續。
余姚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單位慈溪某公司及嚴某等5人對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拒不執行裁定罪。
以此為依據,余姚法院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判處被告單位慈溪某公司罰金二十萬元,被告人嚴某等5人判處一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視情適用緩刑。
【法官說法】
近日,余姚法院組織開展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突出打擊達成和解協議后拒不履行,并使用威脅、恐嚇等暴力方法妨害、抗拒執行和采用虛假訴訟方式抗拒或逃避執行的案件,進一步加強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教育震懾,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余姚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行為,不僅嚴重挑戰了司法權威,更損害了勝訴當事人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利益,必將受到執法機關的嚴厲打擊。
【往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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