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普法窗】
打官司的流程有哪些?聽法院小姐姐講給你聽
張麗瑋
2021年08月04日13:59 |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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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告誰?為什么告他,你們之間有怎樣的法律關系?你告他的證據是否存在?如果這三個問題你都能明確清晰回答,那么整個訴訟流程,你可以自己完成。如果你搞不清楚雙方的關系、矛盾點,那你可以找個代理人替你打官司。
打官司的基本流程可以分三步:起訴、審理、裁判。
首先,你要將準備好的起訴狀、證據材料交到法院立案窗口,并根據工作人員要求填寫相關表格。法院會在7日內對遞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并告知結果。可能是你的證據材料還需要補充,也可能你的材料沒問題,法院可以立案受理。
案件到了法院后,一般有2種處理方式:調解、判決。在拿到法院的裁判結果之前,你有權隨時撤回起訴,終止訴訟流程。
根據你是否同意訴前調解,法院的審理方式是不同的:如果你同意訴前調解,法院會將案件引入訴前調解程序,由調解員主持調解;如果你不同意訴前調解或者訴前調解失敗了,法院會將案件引入民事一審程序,由法官通過開庭進行審理。
調解成功的案件,雙方簽訂調解筆錄,法院會出具調解書或司法確認裁定書,訴前調解一般30日內可結案;開庭審理的,法院會依法進行判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6個月內審結。
如果對民事一審判決結果不服,你可以在判決書規定時間內向原審法院或者上級法院提起上訴。逾期未上訴的,一審判決即生效。
(責編:張麗瑋、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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