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質量保障體系 提升水利工程品質
浙江省水利廳出臺提升水利工程質量實施意見
近日,為加快推進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設高質量發展,浙江省水利廳出臺了《關于提升水利工程質量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據悉,《意見》從強化參建各方責任、加強政府監督管理、提升質量管理能力、保障市場平穩發展、夯實質量提升基礎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水利工程品質的意見,旨在重點解決水利工程質量管理面臨的問題。
《意見》明確,要嚴格落實質量責任。強調嚴格執行質量終身責任制,明確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工程質量責任,進一步壓實項目法人質量首要責任、參建各方質量主體責任和從業人員質量責任。要加強政府監管力度。要從強化政府質量監管責任、加強水利建設市場信用監管、嚴厲查處質量違法行為等三方面加強政府監管力度。要提升質量管理能力。著力從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檢測、運行管理等工程全過程和各關鍵環節提升質量管理能力。要保障市場平穩發展。推行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改革,推進工程擔保和質量保險,強化工程招投標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引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主體行為。要夯實質量提升基礎。要健全工程質量獎懲機制、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數字化、推動工程技術創新,提升質量管理隊伍素質、弘揚質量文化精神,為質量提升的提供保障支撐。
為夯實質量提升基礎,保障市場平穩發展,《意見》創新提出四方面舉措。在推進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改革方面,制定出臺《浙江省水利水電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繼續完善工程總承包管理;同時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提升項目管理能力。在工程招投標管理方面,按照浙江水利數字化改革要求,完善招投標示范文本,全面實行水利水電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并加強水利水電工程標后合同履約監管。在健全工程質量獎懲機制方面,建立工程質量激勵機制,實行優質工程優先表彰,并在招投標領域,加大對優秀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工程建設管理數字化方面,將持續升級完善水利建設管理數字化應用,強化項目管理、市場管理、政府監管,不斷提升管理效能和在建水利工程信息化水平。(王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