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
國家能源局浙江監管辦將“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向縱深推進
2020年6月1日起,國家能源局浙江監管辦率先在浙江全省行政區域內,將電力業務行政許可(包括發電類電力業務行政許可、輸電類電力業務行政許可、供電類電力業務行政許可)、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新申請、延續及許可事項變更,全部實行“告知承諾制”試點。
開展試點工作一年來,浙江能源監管辦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始終圍繞“簡審批、強監管、優服務”目標,將“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向縱深推進,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許可的企業占比近99%。
從“零跑腿”到“零時限”
“之前因為設備問題,一直沒辦法拿到許可證,現在取消這些審核要求,我們當天就申辦成功了。”1月26日,浙江浙能電力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通過許可信息系統,在當天順利獲得了資質許可。該公司工作人員陳耀表示,此前公司申辦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從承修二級、承試二級升級為承修一級、承試一級的許可事項變更,因設備材料限制始終無法通過前期審核,這次在浙江能源監管辦通知下進行嘗試,沒想到能立即辦成。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浙江電力業務資質許可證的辦理已實現了“一次也不用跑”。自2020年6月開展試點工作以來,浙江能源監管辦進一步明確把握“減”字訣,大刀闊斧簡化審批要素,提升辦證效率,全國首家以告知承諾方式通過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決定即在浙江產生。
——減材料。結合新版《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0年第36號令),全面取消經營場所、機具設備、注冊建造師等申請要求,為企業減負。
——減流程。事前審核改為事后監管,前期只需在許可信息系統內提交《告知承諾書》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表》即可完成申請。
——減時長。大力推行“一網通辦”,通過許可信息系統實現了對企業申請的即時審核、即時審定、即時作出電力行政許可決定,實現行政審批“零時限”和“秒辦”。
從“數據監管”到“信用監管”
簡政并非減責,實行監管后置是一場刀刃向內的監管革命。
“別小看一個簡單的前后時序調整,我們工作的責任性質卻發生了質的改變,由行政審批責任變為監督管理責任,在此過程中,我們的監管要求會比之前更嚴,力度會更大。”浙江能源監管辦資質管理處處長谷雙魁介紹,目前建立的核查機制,以非現場核查為主,現場核查為輔,對獲得資質許可的企業將根據監管事項進行逐條核驗,確保企業證后非現場核查100%覆蓋,防范虛假承諾風險。
這場監管變革同時也在倒逼企業提升自身信用。浙江能源監管辦在工作中不斷完善許可信息系統,積極探索電力監管與企業信用深度融合,打破“信息孤島”,建立起以信用為基礎的“互聯網+信用”能源監管機制。通過智能監管,進行信息歸集共享,信用聯合懲戒,在現場及非現場核查中發現的虛假承諾情況將被記入信用檔案,失信和嚴重失信企業不能適用告知承諾制。2020年12月18日起,該系統正式變更為全國統一的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并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聯通,實現全國企業大數據信息互聯,填補了跨省監管漏洞。
事后監管機制的建立實施,可有效推動全國企業信用體系健全完善,同時提升浙江省電力企業、電力施工企業的信用意識和遵守資質許可制度的規矩意識。今年6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全國首個《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季度分析報告》,結果顯示,浙江持電力業務許可證企業的信用優級占比位居全國前列。
從“試點”到“示范”
告知承諾制許可如何落地?企業如何發起申請?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工作人員如何進行審批?以什么標準進行監管?
其作始也簡,其將畢也必巨。依據標準先定、規則公平、事后追懲的原則,浙江能源監管辦先后向浙江省有關部門開展調研,吸取寶貴經驗,逐步建立起與告知承諾試點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管理制度體系。
在規范上,浙江能源監管辦陸續制定出臺《浙江省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試行)》《告知承諾制行政許可工作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告知承諾制流程規范》等重要文件,明確許可要求和監管要求。在服務上,全面修訂許可工作規則、辦事指南和辦事流程,確保辦理流程清晰易懂,審批過程公開透明。在材料上,編制告知承諾書范本和事后核查材料清單范本,依法準確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
“我們希望通過告知承諾制試點和數字化改革,為能源監管在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中先行探路。目前,我們從監管機構到電力企業全面明確權責,建立規范,確保告知承諾服務全過程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加入全國統一資質信息系統,加快試點工作落地,已逐步形成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參考樣本。”浙江能源監管辦黨組書記、專員周志明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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