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進“以舊換新”
紹興市2024年已淘汰更新電動自行車3萬余輛
王旭東、雒少卿
2024年07月26日08:46 | 來源:紹興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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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位于紹興越城區魯迅東路9號的電動自行車門店里,來往顧客絡繹不絕。“今天店里差不多有10輛電動自行車通過以舊換新售出。”門店負責人介紹,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有品牌補貼,不少市民前來換車。
記者從紹興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截至7月18日,2024年全市已累計淘汰更新非標電動自行車34645輛,提前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淘汰更新數居浙江省第三。
電動自行車是市民低碳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當前路面上行駛的非標電動自行車普遍存在整車質量過重、車速過快等安全隱患。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使用期未滿7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違者將面臨罰款,拒不改正的將會被沒收車輛。
記者了解到,為方便車主就近辦理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紹興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商務等多個部門制訂清單、細化職責,加強市縣兩級協作,確定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1403家。市民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就近前往車管所辦理以舊換新的手續,再根據實際需求在銷售門店選購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2024年4月9日,省政府印發《浙江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舉措》提出,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非標電動自行車清理整治,到2027年全面淘汰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紹興市最近也出臺《紹興市消費品以舊換新獎補政策實施細則》,鼓勵各地支持報廢非標電動自行車,對消費者將個人名下非標電動自行車報廢并購買全新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予以10%補貼,每輛最高不超過250元。
紹興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引導商家用活財政補貼,加強電動自行車更新政策宣傳,加快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淘汰與更新,進一步促進節能減排,保護電動自行車使用人的出行安全。
(責編:孫鵬、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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