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發布
5月29日下午,《嘉興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舉行,解讀了《條例》起草的背景、過程、主要內容和亮點。
近年來,嘉興市積極探索具有嘉興特色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形成了一批成效明顯的成熟經驗和創新做法。目前,嘉興市養老服務主要包含機構養老、社區輔助養老和居家養老三種方式,其中,99.3%的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居家養老問題已成為養老工作面臨的主要矛盾。
此次發布的《條例》,是嘉興市第一部保障居家養老服務規范、良性發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規,填補了嘉興市居家養老方面的立法空白,對促進全市居家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7章37條,從服務設施、服務供給、激勵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嘉興市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進行規定。《條例》明確了養老服務工作機制,明晰養老服務的各方責任,積極構建以家庭為基礎,以村(社區)為依托,以社會保障制度為支撐,由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和公益互助服務等共同組成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同時,對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驗收、確權、使用等進行具體規定,留足養老服務發展空間,并明確居家養老基本服務內容,堅持扶持與監管并重,推動養老服務規范有序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對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提出了剛性要求,明確嘉興市每個鎮(街道)至少需要配置一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村(社區)至少需要配置一個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在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方面,明確要建設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
“醫養康養結合”也是一個關鍵詞,《條例》明確各地應當統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和居家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建立健全醫養康養結合機制,支持醫養康養服務向村(社區)、家庭延伸。此外,面對現實存在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力量不足、服務隊伍薄弱的問題,《條例》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養老服務人員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明確了要實行嘉興市統一的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制度,并在浙江省率先明確騙取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的法律責任,明確了處罰措施和處罰額度。
《條例》將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實施。下一步,嘉興市將進一步強化養老服務法治保障,開展普法宣傳工作,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法規政策體系,確保各項規定要求落地見效;因地制宜設置家門口的養老服務站點,優化老年助餐服務供給,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評估制度等,提升居家養老服務質量;常態化抓好養老服務人員的學歷教育、職業培訓、褒揚激勵,不斷提升專業技能水平,加快打造高素質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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