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群眾看病有了兜底保障
湖州市在浙江省率先構建因病致貧返貧防范長效機制
對特困人員、低保家庭成員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取消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健全慈善醫療救助兜底保障機制……日前,湖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湖州市構建因病致貧返貧防范長效機制實施方案》。“該方案的實施,意味著我市將在全省率先構建因病致貧防范長效機制。”湖州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讓困難群眾看病就醫有了兜底保障,少了后顧之憂。
醫療救助從群眾申報變主動發現
記者了解到,此次,湖州市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和區縣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以上統稱“醫療救助對象”)都可以享受醫療救助保障。
根據實施方案,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保障后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累計2萬元以上的參保人員信息,由醫保部門推送給民政部門進行主動核實認定;對醫療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即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后自負醫療費用累計5000元以上的情況,推送至其他救助部門納入救助監測范圍,及時施救。
同時,暢通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醫療救助申請渠道,簡化申請手續,最短7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救助對象身份認定。今年1至7月,湖州市累計資助參保3.48萬人,資助金額2088萬元。
健全困難群眾多層次減負機制
湖州市將建立健全梯次減負機制,在確保基本醫保應保盡保的基礎上,鞏固大病保險傾斜減負,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并健全惠民保傾斜保障。
根據實施方案,一個結算年度內特困人員、低保家庭成員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的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普通人員的50%,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支付比例達到80%,取消上述三類對象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增強大病保險延伸保障功能。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特困對象按100%救助、低保對象按80%救助、低邊對象按70%救助,支出型貧困對象和區縣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起付線以上部分按70%救助。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經三重制度保障后的個人負擔部分,實行零起付線理賠,更好滿足困難群眾三重制度保障外的補充保障需求。
據悉,2021年,湖州市共有2800名困難群眾享受大病保險傾斜政策,累計報銷金額5051.71萬元;困難群眾醫療救助“一站式”報銷73.45萬人次,救助金額達6637.9萬元;醫療救助對象投保“南太湖健康保”保費390.52萬元,理賠918.1萬元,理賠率達到235%。
建立社會多元幫扶防貧機制
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湖州市將構建民政、財政、衛健、醫保、慈善協同聯動救助機制,由財政部門和慈善總會原則上按照1:1的比例出資,建立醫療救助對象“慈善醫療救助兜底保障基金”,實現從政府單一救助向多元幫扶轉變。
此外,建立專項救助機制和封頂救助機制。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經三重制度、惠民保等各類綜合保障后剩余自負部分,由慈善醫療救助兜底保障基金按特困對象90%、低保對象60%、低邊和支出型貧困對象50%實施專項救助。經專項救助后,醫療費用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特困、低保及低邊等對象,對其個人負擔1萬元以上部分實施封頂救助,確保年度內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專項救助不落一人、個人負擔不超一萬元。
湖州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長興低保對象羅女士為例,2021年她全年住院費用共22.9萬元,自己承擔7.9萬元。而新政實行后,7.9萬元可以專項救助60%即4.74萬元,剩余3.16萬元再通過封頂救助減去2.16萬元,剩余個人承擔1萬元。新舊政策前后一對比,可以省掉6.9萬元。
他說,預計2022年,湖州市將有2.8萬名困難群眾享受專項救助,可減輕醫療費用負擔3300萬元左右;將有100名困難群眾享受封頂救助,可減輕醫療費用負擔130萬元左右。
“按照實施意見,湖州將加快構建縱向接力、橫向互補、多跨協同的因病致貧返貧防范長效機制,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確保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致貧返貧。”該負責人表示,到2025年,湖州市有望基本建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共建共享的共富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醫療救助對象醫療費用綜合保障率提高到85%以上,醫療費用個人負擔率下降到15%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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