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從業行為
日前,杭州市制定出臺《關于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從業行為進一步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從業行為,推動構建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親清政商關系。
“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既是完善權力運行監督機制,防范化解廉政風險的必然要求,也是持續改善社會風氣,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眳f助起草《實施細則》的杭州市紀委市監委相關負責人說,該文件的出臺,進一步厘清了政商交往邊界,有助于推動領導干部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在政商交往中既明晰界限、守住底線,又靠前服務、敢于擔當。
《實施細則》共分為6章30條,包括行為限制、報告與回避、管理與監督、責任追究與激勵保障等章節。在行為限制中,明確規定了嚴禁領導干部違規從事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營利性活動以及政商和社會交往行為,嚴禁領導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后在規定期限內利用原任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嚴禁配偶、子女等特定關系人違規從事可能影響領導干部公正執行公務的個人營利性活動或者社會交往行為等4個方面30種具體情形。
利用內幕信息等買賣股票或進行其他證券投資,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以打招呼、批條子、授意、暗示等方式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監督執紀執法司法等活動,未經批準參加企業、行業協會商會舉辦的各類活動,利用領導干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或者雖實際工作但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標準薪酬等都在《實施細則》列明的禁止情形之中。
《實施細則》著重強調了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報告和回避,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業、從事經營活動及移居國(境)外情況,房產情況、投資理財、民間借貸、婚喪喜慶等可能出現利益沖突的事項。其中,對于領導干部操辦喜慶類宴席的,應提前10天向本地本單位黨委(黨組)和有關紀檢監察機構、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并作出承諾,操辦喪事應在事后30天內報告。
推動《實施細則》落地落實,需要形成管理和監督閉環!秾嵤┘殑t》要求各級黨委(黨組)明確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業范圍,把實施細則執行情況作為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領導干部述責述廉等重要內容,并作為領導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參考,健全領導干部辭去公職(退休)后從業行為限制清單和報告承諾制,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持續深入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控,注意抓早抓小,深入開展“廉潔好家風”主題教育活動。特別是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好表率,加強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和下級“一把手”的監督。
同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查核領導干部報告的個人利益事項,及時糾正利益沖突行為,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辭去公職后從業情況報告、從業備案審查和監督檢查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執法,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工作建議或紀檢監察建議,并督促整改落實;各職能部門強化協作,建立信息聯動平臺,推動構建對行賄行為的聯合懲戒機制和企業誠信評價體系,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
《實施細則》還特別明確,對領導干部在報告、公開個人有關事項和落實回避等方面違反規定行為的,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將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理。針對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發現的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倒查相關單位制度執行情況,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開展追責問責。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將全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深化完善容錯免責機制,對反映失實的按規定及時澄清正名,充分保護和調動領導干部服務企業的主動性、積極性。
(杭州市紀委市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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