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2022年起施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杭州燃氣管理,保障燃氣供應,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時隔8年,《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再次迎來了全面修訂。
新修訂的《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已于今年10月29日經杭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11月25日經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準,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共有七章四十四條,重點從燃氣發展規劃與應急保障、燃氣經營服務與燃氣使用、燃氣設施保護與安全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對燃氣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
本次修訂從明確燃氣用戶安全用氣義務和加強燃氣設施保護兩方面著手,進一步保障燃氣使用安全。《條例》進一步明確,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使用、更換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連接管等;燃氣燃燒器具、用氣設備安裝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通風不良的場所的,燃氣用戶應當設置安全設施;同時,鼓勵居民燃氣用戶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為減少各類施工項目對燃氣設施的破壞,新修訂的《條例》還進一步完善了燃氣設施保護的有關規定:一是明確燃氣設施保護范圍的劃定;二是明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燃氣經營者等主體在建設工程中的燃氣設施保護職責;三是明確物業管理區域內燃氣設施保護措施;四是對改遷燃氣設施作出特別規定。
現行《條例》規定,杭州應當建立燃氣應急儲備制度,編制燃氣應急儲備預案,在出現燃氣供求狀況重大失衡時啟動應急措施。為保障燃氣供應穩定,本次修訂后的《條例》進一步明確:杭州市政府應當建立杭州行政區域內高壓保供輸氣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燃氣應急保障氣源場站統一協調機制,并定期組織演練;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燃氣保障機制,拓展上游氣源,提升應急儲備能力。
為更好服務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修訂后的《條例》進一步明確燃氣經營者的相關義務。比如,燃氣經營者不得向高層建筑提供瓶裝燃氣,不得向用氣環境不符合安全用氣條件的場所提供燃氣;應按照有關規定為居民燃氣用戶免費進行安全檢查,按照合同約定對非居民燃氣用戶的管道燃氣設施承擔管理責任等。
推進數字化管理已經成為杭州市燃氣行業的一大特色。新修訂的《條例》對推動燃氣行業數字化管理作出規范:一是規定杭州市政府應當加強對杭州全市燃氣管理工作的領導,推進杭州燃氣行業數字化管理;二是明確燃氣主管部門應當協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燃氣行業數字化管理,建立數字化監管協同機制;三是鼓勵燃氣經營者運用人工智能等數字化新技術,提高燃氣安全運營能力,并建設瓶裝燃氣信息管理系統,提高瓶裝燃氣數字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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