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路面查處、完善行業自律公約、制定承諾書制度
衢州多管齊下力爭管控電動自行車車速
近段時間以來,一些原本符合新強制性國家標準、懸掛衢州電動自行車黃色牌照的電動自行車(簡稱黃牌合規車)經過改裝或解除限速后,披著“合法外衣”在衢城風馳電掣,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新的隱患。而衢州部分銷售店為了推銷,竟存在幫助顧客對電動自行車采取解除限速的行為。
9月3日,媒體對這一行業亂象進行了曝光,并引起了衢州領導和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的高度重視。
媒體曝光后,衢州柯城區市場監管、交警等部門立即對媒體報道提及的相關電動自行車銷售店進行了走訪和政策宣傳,并將這些銷售店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強化日常監管巡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加重頂格處罰。下一步還將開展針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專項執法行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媒體曝光的第二天,我們就聯合衢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召集市本級主要電動自行車銷售店的負責人進行了座談,要求各銷售店杜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全力遏止行業亂象。隨后,我們還對市區部分電動自行車銷售店進行了實地調查。”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委副書記、副支隊長杜越明介紹。
今年初以來,衢州交警部門已累計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9.7萬余起。為進一步強化路面查處力度,衢州市交警支隊決定從9月開始,在此前主要查處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的基礎上,將電動自行車尤其是黃牌合規車的改裝、套牌或使用假牌等違法行為,也納入到交警部門日常路面查處工作中。
同時,衢州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再次向市本級各電動自行車服務點重申了相關監管要求。“今年6月,我們就專門出臺了《市本級電動自行車服務點考核辦法(試行)》,該考核辦法以100分為基礎分,通過網上抽查和定期現場巡查,對在銷售店發現的各類問題實施扣分考核。年度考核為末兩位且低于75分,相關銷售店將被取消服務點資格并降為學習點;年度考核為倒數第三位且低于75分的,相關銷售店將被建議取消服務點資格并降為學習點。”衢州市交警支隊黨委委員、車管所所長羅建軍介紹,若一家銷售店因年度考核不合格被取消服務點資格,兩年內將不能重新申請成為服務點。
“為促進各銷售店嚴格規范經營,自從浙江、衢州的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分別實施后,我們協會已多次下發過通知,還專門組織監督小組展開檢查,對發現問題的銷售店進行罰款處罰,情況嚴重的還會取消會員資格。幾年來,已有多家銷售店因不規范經營,受到過協會的處罰。”衢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會長毛建國介紹。
但是,仍有個別銷售店心存僥幸,存在幫助顧客對黃牌合規車采取解除限速的行為。9月9日,衢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在衢州市市場監管局、衢州市交警支隊等部門指導下,對《衢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自律公約》進行了修改完善,并發送協會各成員單位及各銷售店執行。
該行業自律公約在修改完善的內容中要求,銷售企業不得拆除或者改變已登記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導致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對于經查實發現銷售企業拆除或者改變已登記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情形的,除監管部門作出相應處罰外,協會按照自律公約扣除相應質量保證金。
此外,衢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和衢州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正在制定分別面向銷售店和購車人的《杜絕電動自行車加改裝行為承諾書》,力爭通過簽訂承諾書的方式,進一步提升全社會拒絕電動自行車改裝的自覺意識,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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