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泄露招來“花式”騙局(以案說法)
【案情】2017年下半年起,李某寧為實施電信詐騙活動,通過非法途徑購買老年人客戶資料,以每盒12元至100元不等的價格購入多種廉價保健品,定做抽獎卡、“紀念金幣”等獎品,制作話術單,招錄吳某倩、王某娜、裴某鳳、王某娟為話務員,并為每人配備手機。
2018年3月至9月,李某寧指使吳某倩等人按照事先購買的客戶資料,通過手機撥打電話,冒充某健康指導中心主任,與老年人溝通聯絡。在聊天過程中套取老年人身體狀況等信息,騙得信任后,分步驟實施詐騙。
一是謊稱所售保健品有抗癌保健等功效,原價2980元的產品現在僅需支付298元的體驗費或產品檢測費即可獲贈。老年人同意購買后,由李某寧聯系快遞公司負責配送和代收相關費用。二是在快遞包裹中放置抽獎卡,均事先設置為一等獎。快遞簽收后話務員隨即聯系老年人,告知其中了一等獎,獎品為價值1萬余元的“紀念金幣”等,只需要支付個人所得稅、保價費或獎品代銷費等費用,即可獲取,以此騙取錢財,而老年人實則僅獲得廉價禮品。三是繼續利用老年人信任,虛構幫助辦理養老保險等理由實施詐騙。在此過程中話務員會根據每位老年人的被騙程度,隨機調整收費名目和具體價格。吳某倩等話務員的工資包括底薪和提成,為便于計算銷售業績,每名話務員需記錄下被害人相關信息。經審查,李某寧等人先后騙得266名老年人合計人民幣66萬余元。
【說法】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多發,犯罪手段不斷更新迭代,在依法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的同時,更需要廣大群眾提高防范意識,增強辨別能力,不讓犯罪分子“花式”騙局迷惑了雙眼。具體到本案,老年群體應當特別提防網上購物、電視購物、電話推銷、直播帶貨等銷售環節存在的陷阱,切忌迷信保健品功效,正確看待各種促銷優惠。家庭成員要在精神上關心關懷老人,常回家看看,多與老人交流,多用典型案事例引導,發現老人上當受騙應及時勸解、制止和報警。
此外,犯罪分子通過各種非法渠道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消費記錄等資料,導致其實施精準詐騙時,話術更加周延,迷惑性也更大。本案中,犯罪分子就專門從網上購買老年客戶資料,有針對性地推銷保健品,提高了詐騙的成功率。對此,網絡平臺和網站經營者要真正落實治理責任,嚴密制度設計,堵塞系統漏洞,內防泄露,外防竊取,切實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 人民日報 》( 2021年02月25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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