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嚴懲“按鍵傷人”(金臺銳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到一則網絡暴力“按鍵傷人”的案例,引起廣泛關注:楊某為泄私憤在網上散布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致被害人不堪受辱自殺身亡,被提起公訴,法院以侮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針對網絡暴力,《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提出,“堅決懲治網絡暴力‘按鍵傷人’……維護公民人格權益和網絡秩序”。“兩高”報告釋放出一個明確信號,那就是司法要為受害者撐腰,對網暴行為必須嚴懲不貸、堅決遏制。
依法嚴懲網絡暴力,是凈化網絡生態環境的迫切需要,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隨著互聯網快速發展,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時有發生。網絡暴力輕則對被害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重則使被害人“社會性死亡”,甚至輕生自殺,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從尋親男孩因不堪網絡暴力選擇輕生,到浙江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嚴重影響其生活,再到一些網絡暴力損害企業形象、侵害企業家權益,這些“按鍵傷人”案例讓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網絡暴力的危害性與違法性。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面對“按鍵傷人”者,必須依法亮劍、嚴厲懲治。我國民法典、刑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對懲治網絡暴力都有相關規定。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細化了相關法律條款,明確網絡暴力的罪名適用規則、網絡暴力違法行為的處理規則以及網絡侮辱、誹謗刑事案件的公訴標準等。這些剛性有力的法律制度,為懲治網絡暴力構筑起法律防線。
徒法不足以自行。網絡暴力事件往往參與者眾,責任認定和區分較為困難,具體實踐中還要執法、司法持續發力,緊盯網絡暴力的形式變化,及時發現并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為。網絡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健全賬號管理、信息發布審核、網絡暴力信息處置等制度。網民個人也要自覺做到依法上網、文明上網,規范網絡空間的言行舉止。
網絡暴力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網絡“毒瘤”。要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建設,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堅決遏制網絡暴力的滋生,共同營造更為純凈健康、理性有序的網絡空間。
《 人民日報 》( 2024年03月28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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