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發布《關于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
到2025年底,實現政府履職核心業務數字化全覆蓋
8月4日,浙江省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于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是浙江省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加強數字政府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是全省政府系統落實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聚力打造數字變革高地的指引性文件,對推動浙江省數字政府建設持續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率先建設人民滿意的現代政府具有重要指導作用和現實意義。
《實施意見》共分為七個部分:總體要求、以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以數字政府建設助推數字浙江發展、構建“平臺+大腦”支撐體系、構建數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構建數字政府建設理論和制度體系、全面加強黨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底,實現政府履職核心業務數字化全覆蓋,“掌上辦事之省”“掌上辦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以數字政府實戰實效助力實現“兩個先行”;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整體智治、唯實惟先”的現代政府,為基本實現高水平現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強大動力和法治保障。
圍繞構建數字化、智能化的政府運行新形態,實現政府治理方式變革和治理能力提升,《實施意見》提出了全面推進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建設的6個方面舉措、24項具體任務。具體包括:構建精準科學的數字化經濟調節體系、構建公平公正的數字化市場監管體系、構建協同閉環的數字化社會治理體系、構建優質普惠的數字化公共服務體系,構建全域智慧的數字化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構建整體高效的數字化政府運行體系。
圍繞發揮數字政府建設對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引領驅動作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提出三方面舉措:一是撬動數字經濟發展,發揮數字政府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二是驅動數字社會建設,以數字政府建設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三是營造良好數字生態,率先形成數據基礎制度體系。
《實施意見》在起草過程中,突出以人民為中心、努力體現浙江辨識度、力求可操作可落地等主要特點,力求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努力以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為“兩個先行”提供強大驅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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