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紹興市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再升級
近日,紹興市出臺《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補充意見,在原先政策基礎上,細化、升級、新增相關條款,進一步提升政策對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保障水平、引導能力,旨在全面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助力該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經此次補充修訂后,新版政策包括支持文化產業集聚發展、支持文化企業發展、支持文化產業項目發展、支持重點門類產業發展等方面的18條舉措,既突出原先政策的重點內容,又對鼓勵文化企業上市、鼓勵舞臺演藝產業發展、鼓勵實體書店創新發展等措施作出調整。
新政策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例如,大力鼓勵文化企業小升規,對新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范圍且當年營業額增長的文化企業,首年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次年根據主營業務增速,最高還能給予10萬元獎勵。同時,保留對入駐集聚區文化企業給予房租補貼、對優秀文化產業項目扶持補助等多項先前政策條款。
新政策更加關注數字文化產業等重點門類發展,提高對數字文化產業園區獎勵標準,鼓勵引導優秀數字內容作品以及云演藝、云展覽、沉浸式業態等數字化項目,最高補助額度可達100萬元。
新政策更加聚焦增強高質量文化供給。例如,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符合要求的書店每年可享受房租40%的補助,最高可達30萬元,而且不再限制補助年限,實現從階段性補助向持續性補助轉變,幫助實體書店更好應對疫情影響;鼓勵演藝場所建設,對于場次達到一定要求的演藝場所給予每年10萬元補助,小劇場等也被納入補助補貼范圍,政策覆蓋面進一步擴大;鼓勵文創業態發展,在相關歷史文化特色街區的文創業態可享受裝修和房租雙重補助,政策優惠力度更大。
“在舊版政策執行落實過程中,我們看到了文化產業企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結合新要求,我們出臺了這份補充意見,希望能以更具針對性的政策,為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注入強勁動能。”紹興市委宣傳部文化產業發展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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