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仙居:檢察機關雙管齊下助力迷途少年重新“起航”
近日,臺州市仙居縣人民檢察院依職權制發首份《督促監護令》,并聯合該縣婦聯、縣關工委召開“附條件不起訴+督促監護令”宣告會。
2021年9月,16周歲的小明(化名)以打暑假工為由在外租住,因此認識了一幫所謂的“社會上的朋友”,在“朋友”的召集下,小明參加了某商場旁的斗毆。案發后,小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認罪認罰,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綜合全案及小明的個人情況,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
同時,仙居縣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的檢察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小明父母已離異多年,小明判由母親撫養。但因母親長期在外經商,小明一直由祖父母實際照顧。母子之間缺少溝通,母親對小明缺乏了解,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存在監護不全面、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母親對小明的個人生活所知甚少,甚至連小明身上紋有大面積紋身也不知情,放任小明在外租住,結交不良朋友,最終導致小明走上犯罪道路。
針對母親對小明的監護缺失情況,2022年4月15日,仙居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小明母親制發《督促監護令》,督促其重視家庭教育,履行監護職責,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回歸正途。
宣告會后,檢察官向小明母親詳細解釋了《督促監護令》制發依據、監護令的強制性、如何開展家庭教育等問題,并對小明母親前期怠于管理小明的行為予以批評。在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下,小明母親認為自己確實存在對小明的監管缺位問題,通過這次宣告會,她已經認識到自己行為的疏漏,接下來將依照《督促監護令》的要求,增進與小明的溝通,關心小明的生活,增強對小明的監護。
為提高家庭教育的質效,仙居縣檢察院聯合該縣婦聯、縣關工委、小明的法律援助律師,與小明及其家長進行了座談,指導小明母親從思想上重視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行動中切實轉變家庭教育的方式。
仙居縣檢察院將聯合婦聯、社會組織等成立幫教考察小組,對小明母親開展為期五個月的監督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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