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區發展建設
積極主動對標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高水平法治示范區的要求,在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上當先鋒、作示范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對檢察機關來說,深刻領會這一重要論斷,就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法律監督,彰顯司法權威,維護公平正義,在監督辦案中切實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檢察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浙江肩負著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重要使命。對浙江檢察機關來說,要積極主動對標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高水平法治示范區的要求,在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上當先鋒、作示范。始終把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為檢察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入貫徹落實好民法典,加大“民生檢察”力度,切實辦好群眾身邊的“小案”,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扎實辦好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領域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案件;以“矛調中心”為依托,大力加強12309檢察服務中心建設,持續做好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解決好那些申訴多年、曠日持久的案子,等等。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增強憂患意識、始終居安思危,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在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中更好發揮檢察作用,就要牢牢把握發展是第一要務,聚焦高質量發展主題,不斷完善與全面深化改革相匹配的檢察環節風險防控體系,全面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近年來,浙江檢察機關立足辦案,在推進掃黑除惡斗爭常態化、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推進訴源治理、依法嚴懲電信網絡犯罪、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化解群眾矛盾等方面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同時,立足浙江民營企業大省的實際,著眼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助力打造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努力打造更多與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相適應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數字化成果在檢察工作中的應用,賦予了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新動能。近年來,浙江檢察機關抓住浙江省數字化改革帶來的機遇,進一步提升司法質效,更好維護人民根本利益。浙江檢察機關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要求,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推進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建立完善多種形式的數據互聯、共享平臺,不斷創新法律監督模式,努力創造“數字賦能監督,監督促進治理”的浙江經驗。
(作者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 人民日報 》( 2022年01月20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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