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耕地保護 加大違法處罰 注重維護農民權益
新修訂《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9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21日,國務院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9月1日,是修訂后的《條例》正式施行的日子。
通覽《條例》,共七章六十七條,分總則、國土空間規劃、耕地保護、建設用地、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據市規劃資源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國務院修訂通過《條例》,是自1998年以來的第二次全面修訂,“作為于2020年1月1日修正后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法》)的配套行政法規,《條例》為土地管理部門具體落實《土地法》要求,細化了治理操作‘指南’,確保土地管理法治目標的實現。”
和以往比,《條例》有哪些新變化?對杭州市土地管理工作將產生哪些影響?
“首先,《條例》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強化了對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管理和保護。”市規劃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些年發現,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現象大量存在,嚴重影響國家糧食安全。此次《條例》修訂后落實了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控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明確耕地應當優先用于糧食、油、蔬菜等農產品生產,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并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明確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加強對耕地保護責任主體的補償激勵。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修訂后還加大了對破壞耕地、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了對耕地“非糧化”的處罰規定。如非法占用土地行為,罰款額從原來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修改為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大幅提高了土地違法成本,體現了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切實保護耕地的理念。
同時,新修訂的《條例》還特別注重維護農民權益。
“注重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進一步細化土地征收程序,規范征收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市規劃資源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新修訂的《條例》將“宅基地管理”單列一節,對宅基地布局和建設用地指標安排,以及部分地方在合村并居中出現的侵犯農村村民宅基地合法權益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還在新修正的《土地法》中關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入市交易規則。
市規劃資源局負責人表示,“《條例》中關于耕地保護力度的增強、違法行為處罰額度的提升,有助于強化保護耕地的意識,也對執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征地、用地程序中更加重視對群眾權益保護、更加優化用地審批的規定,也對杭州市土地征收、用地審批提出更高的要求。”據悉,目前,全市規劃資源系統干部正在全面學習《條例》,并進一步壓實責任、規范流程、擴大宣傳,確保《條例》層層宣貫落實,切實增強杭州市資源要素法治保障能力,助力杭州爭當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城市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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