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啟動第一批“五水共治”實踐窗口申報工作
近日,記者從嘉興市生態創建辦、市治水辦(河長辦)了解到,嘉興市發布《嘉興市“五水共治”實踐窗口創建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并啟動第一批嘉興市“五水共治”實踐窗口創建申報工作,申報時間截至7月20日。
據悉,嘉興市是浙江省首個開展“五水共治”實踐窗口創建的設區市。為了解具體情況,記者采訪了嘉興市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介紹,《實施辦法》明確了申報范圍:水質優良、設施完善、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河湖、公園、濕地、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等;“五水共治”成果顯著、帶動作用較強的學校、鎮(街道)、村(社區)、企業、治水展館、科研院所、業務實訓基地等;設備技術先進、在水資源保護和利用方面有較強代表作用的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水利工程、節水先進單位、再生水綜合利用工程等。
同時,還提出嘉興市“五水共治”實踐窗口要緊扣“五水共治”主題,落實“五水共治”要求,普及“五水共治”知識,宣傳“五水共治”成果,講好“五水共治”故事,增強“五水共治”意識,引導社會公眾走近“五水共治”,參與“五水共治”,倡導全社會共享“五水共治”成果,全面提升治水幸福感指數。
《實施辦法》還建立了“退出機制”,對“五水共治”實踐窗口出現被司法部門懲處、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宣傳工作不力、環境設施維護不夠、弄虛作假、整改不力和其他嚴重影響正常開展“五水共治”宣傳工作等問題時取消稱號。此外,還建立了“定期復查機制”,嘉興市“五水共治”實踐窗口單位,每2年要接受一次復查。對復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完成整改。
據介紹,出臺《實施辦法》,啟動第一批嘉興市“五水共治”實踐窗口創建申報工作,旨在充分展示嘉興市近年來的“五水共治”成效,挖掘培育富有嘉興特色的先進治水文化,著力提升全民參與“五水共治”意識,努力發揮宣傳工作在“五水共治”工作中的引領作用,打造一批內涵豐富、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的“五水共治”實踐窗口,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開展嘉興市“五水共治”實踐窗口創建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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